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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要求以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为严格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公平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选拔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标准,切实提高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满意度。

4.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二、组织机构

1、第二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光暐、丁金闪

副组长:李龙

成员:任爱锋、全英汇、袁晓光、张伟涛

秘书:方心

2、纪检督查小组

组长:刘建锋

成员:汪璐、刘昕雨

3、学院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复试小组,实施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由专业负责人和专业骨干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以最终参与复试的人员为准)。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2

20

6600元/年

四、初审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培养造就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初审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综合考虑、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发挥初审环节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在确保公正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

根据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考管理工作组及专家组的指导与意见,现将初审评审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初审内容

总分数

1

先修课程

30

2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

10

3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5

4

本科成绩

25

5

大学期间的获奖或荣誉

5

6

参加的竞赛或项目

15

7

发表论文

5

8

计算机类等级证书

5

注:

1.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90分及以上、同等水平专业外语等级考试通过,可等同于大学英语四六级通过。

2.本科成绩主要以“平均分”为审核标准,绩点(GPA)作为参考。

五、复试内容与安排

1.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分为考生自述环节和专家提问环节。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面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思想政治素质

(一票否决)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专家现场提问,口述作答

综合素质

外语听说能力,专业与创新素养,数理基础,思维能力,学科竞赛/科研或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经历,心理素质等

(1)每位考生复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其中考生自述环节不超过3分钟。

(2)复试专家独立打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为各位复试专家独立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复试安排

复试工作后续另行公布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本专业学院官网:/。

六、录取与公示

考生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初审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即

总成绩=初审成绩×50% +复试成绩×50%。

说明:

(1)考生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即复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纳入总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2)根据本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考自愿和复试成绩,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以初审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拟录取考生将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网站和本科信息招生网上公示。

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或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及复议。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663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29-8189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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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8日

责任编辑:赵彤璐